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方略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国际工程 >> 法律与争议 >> 正文
施工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房地产E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4-1-21 15:09:23

  摘 要:索赔是企业利用客观性、合理性、合法性及双赢性,获取补偿的经济活动;是企业防止效益流失的重要的造价管理工作。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或社会影响,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差补偿的合理及合法的要求。

  施工索赔是索赔中的一种,它不应被理解为是一项强词夺理或是文过饰非的行为,而应是非常真实客观、合法、合理、时效性合规的经济活动。施工索赔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据合同条款、法律规定作妥善处理。

  下面,笔者根据工作实践,结合对施工索赔的认识及运用探讨正确运用施工索赔,为维护施工企业利益,以改善日趋滑坡的施工企业效益。

  1 施工索赔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和构成条件

  在合同涵界范围内,施工索赔与违约责任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根本区别的两个载体。施工索赔是处理非主观过错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它的客观因素或不定因素含量高;施工索赔是合同当事人为正确履行合同义务而采取非人身惩罚或不追究责任,只计算补偿当事人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主要特征是合同当事人有主观上的过错,且过错事实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主观条件。构成施工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1)客观性

  必须确实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事件,并提供确凿的证据,此证据足以证明对承包人的工期或施工成本已造成影响。

  (2)合理性

  索赔要求应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事件发生在时效内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料到而造成了实际损失。

  (3)合法性

  事件非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按照合同条款对方应给予补偿,索赔要求应符合合同的规定。

  (4)双赢性

  施工索赔固然要争取成功,但在竞争中,并不一定要争得你死我活,大度一点,宽容一点,也是施工索赔的成功要诀。

  2 施工索赔成功的起码条件

  认识和掌握施工索赔内容,才能有效地收集、记录索赔证据,培养索赔条件,积极防范反索赔不利因素发生。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结合铁路和公路的施工特点,施工索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因素

  不利的自然条件主要包括12级台风,41℃以上温度,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崩,雪崩,暗河,岩爆,6.5级以上地震(设计图标明的以设计图为准)。

  人为因素主要包括:战争,结算货币贬值,主材政策性涨价,材料运输方法供用方式发生变更,地方资源涨价突变,工程资金没有按计量规定额度支付,导致工期延误、中断,施工设计图晚到,施工干扰,招标文件差错,投标战略博奕技巧等。

  招标文件差错是由于合同文件不严密所造成,主要指取费方法、费率比例、工期要求与政策法规相违背,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不能按时完成或是达不到开工标准,工程数量误差超过15%以上。施工图差错除利用正常变更弥补外,还会出现因施工设计紧迫致使钻探取岩芯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是漏列,导致结构物隐蔽工程地质不符,路基土石方实际施工比例与设计比例不符,土石方调配不合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方法不科学或是不切合实际。

  (2)当事人非主观过错出现违约责任

  施工单位在市场经济中往往是站在"被告席"上,这并不是由于施工单位行为不规范所造成的局面,而很大程度上在于施工单位要将设计蓝图、业主意图、监理指示,以及在有限的空间、资金、时间内,通过自己的优化劳动组合,变成固定资产,施工单位分分秒秒都处在业主,设计、监理及地方政府的监督之下工作,稍有闪失,就成为"被告".按合同关系会经常出现以下几方面非主观过错引发的违约事件: ①地质资料不详,导致停止、窝工、缓建;

  ②擅自提高质量标准,导致施工单位成本增大;

  ③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生产条件,致使施工单位不能按期开工或错过黄金施工季节;

  ④不能及时足额计量支付,影响施工进度或社会信誉;

  ⑤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或办理竣工结算,延长维修保质期。

  (3)国家政策和地方物价信息发生变化

  (4)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想不到的事物发生在施工中,承包商会经常遇到意想不到的事物发生。因此,承包商在签定合同时,应坚持把解决这一问题的意向纳入合同条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