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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我国市政工程质量控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星论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9 15:31:50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摘要:市政工程是社会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市政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决定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随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市政工程建设的速度也在加快,因此对其质量的控制至关重要。本文将对当前我国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以期为我国市政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一点贡献。

  所谓市政工程,主要是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即在城市市区以及乡镇规划建设的范围之内设置一些为广大市民服务的各种建筑物和设备等。一般而言,这些建筑结构都是基于政府的责任与义务,有偿或无偿地为市民提供方便的。市政工程属于国家基础建设,城市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环境卫生、给水排水以及燃气和照明等,都是城市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因此也属于市政建设的范畴。由于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到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应严格控制其建设质量。

  一、我国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现状

  市政工程建设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工程质量若出现问题,将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自1984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实施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对此进行不断的探索与创新。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我国市政工程的质量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基本上建成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国务院及其市政工程质量主管部门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上程勘察设计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并实施了《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工程质最监督工作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制度上对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给予了保证;第二,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的手段和方法更加科学有效。从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来看,不断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比较齐全,而且还配备了专业的检测人员与精密仪器、设备,从技术上对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给予了重要的保障;第三,市政工程质量控制主体更加全面、过程更加完整。市政工程质量控制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只是靠建设单位自觉,尤其自己来控制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现在则由政府、社会以及建设主体共同控制,控制主体更加全面;同时市政工程的质量控制过程也变得更加完整。对市政工程质量的控制不在仅仅停留在施工与竣工验收两个环节,而是将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督全部纳入质量控制的范畴,不但有效地约束了违规行为,而且也使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监理等程序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市政工程质量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虽然我国各大城市的市政质量控制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从实践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总结之,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几个方面:

  第一,“形象工程”只抓施工进度,不顾施工质量。目前来看,在我国很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着形象工程问题,这些工程建设的目的在于提高城市形象,带有政绩色彩。由于时间的紧迫,这些形象工程建设只抓进度,一味地要求施工单位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很少考虑工程的质量问题。由于不合理的工期安排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这种仅凭主观臆断抢工期的市政工程很难保证质量。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这一问题,必将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

  第二,缺乏科学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随意性角度。从实践来看,市政工程质量内部管理工作比较被动,没有一套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作为依托。在这样的条件下,市政工程的管理人员就会有较大的随意性,没有明确的活动标准作为参照,内部管理异常混乱。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有些质量管理人员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收受施工人员财物后,对其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放任,甚至搞权钱交易,弄虚作假,将一些劣质的施工材料以次充好,最终使市政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

  第三,市政工程质量责任落实的不好。据调查显示,目前市政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最常见到的现象是:在某一市政工程建设初期,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数量都比较多,而且非常积极,但工程竣工后,尤其是出现质量问题时则找不到责任承担者,各单位或个人之间相互“踢皮球”、推卸责任。责、权与利难以有效的统一在一起,甚至有些规章制度只是流于形式,无法形成全体参与者共同努力,共担责任的局面。此外,由于现行的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监督和处罚力度比较小,对一些违反市政工程质量控制标准的行为太过迁就,这也是对该行为的一种纵容。

  加强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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